人社厅发 〔2012〕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适应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更好地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评价服务,经研究,决定在 《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0〕19号)基础上,新增4个考试科目 (模块)。增加科目 (模块)后,其数量由原22个调整为26个 (详见附表)。
自2013年3月1日起,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新增后的科目 (模块)提供考试相关服务。请各地各部门按照 《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 〔2001〕124号)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附表:2013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