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人事职称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北京市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优化了工艺美术职称专业目录,打通了正高级职称层级,增设了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同时,建立了体现工艺美术行业特点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贯通了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据介绍,工艺美术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和发展工艺美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通过深化工艺美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他们创新创造创业的新活力,为提升北京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能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供人才支撑。
民间工艺首次纳入职称评价范围
本次改革立足于北京工艺美术行业特点,突出文化保护传承及创新发展,共设置了特艺美术、展陈设计、服装服饰设计、文化创意设计四个职称专业。
其中,特艺美术专业覆盖了雕塑工艺(包括玉雕、牙雕、汉白玉雕、砚雕、砖雕、面塑、绢塑、兔儿爷、泥塑),金属工艺(包括景泰蓝、花丝镶嵌、画珐琅、蒙镶、恰克图、金属摆件),漆器工艺(包括雕漆、金漆镶嵌、漆立体、漆画),家具工艺,印染织绣工艺(包括京绣、宫毯、丝绫堆绣、抽纱纺织、中国结编织)等具有北京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项目,并首次将京剧脸谱、风筝、剪纸、毛猴、茶艺等民间工艺纳入了评价范围。
同时,突出文创产业发展需要,本次改革还首次增设文化创意设计专业,涵盖文创产品设计、广告设计、产品外观设计等领域,服务北京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通过改革,本市职称评审专业全面覆盖了传统与现代工艺美术领域,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未来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评价专业,持续满足工艺美术专业人员的评价需求。
工艺美术专业职称首次实行分类评价
据了解,本次改革首次将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分为研究、设计和制作三类,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对主要从事工艺美术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他们解决工艺美术行业核心技术难题,在技艺研究、技艺传承、学术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对主要从事工艺美术设计的人员,重点评价他们在视觉传达、设计创意、创作技巧、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设计作品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主要从事工艺美术制作的人员,重点评价他们技术运用、技艺改良创新、技艺保护传承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以及代表作品质量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时,工艺美术专业职称还首次实行代表作评审。在职称评审时,工艺美术人才可自主选择工艺美术作品、项目报告、设计文件、展览策划方案、专利、论文、教材、论著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
破除“天花板”“玻璃门”,贯通职业发展通道
多年来,工艺美术人才面临着职称晋升“天花板”的问题,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级,制约了他们的职业发展,限制了成长空间。本次改革增设了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拓展了工艺美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活力,对于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促进北京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本次改革还着力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在工艺美术领域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玻璃门”,淡化学历要求,突出工作业绩,强化技能技艺和贡献。同时,为高技能人才建立绿色通道,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