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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7-22     来源:网络    

京能指文〔2021〕9号

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就业促进处: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发理论,提升技术革新、工艺改造能力,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京政办发〔2019〕18号)和《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能发〔2019〕142号),2021年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建中心)将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申报范围

(一)重点申报行业: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兼顾各区发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

(二)申报企业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北京地区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三)参训学员范围:企业职工中已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且开展研修培训时,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参训学员的社会保险缴纳企业与申报企业必须一致,且能够通过申报系统一网通核审核。

二、研修培训要求

(一)企业要结合区域、行业、部门生产发展需求,以及本企业高技能人才面临的实际难题、技术瓶颈,与研修培训承办机构共同制定研修培训计划,内容包含:根据学员研修目标制定的研修课题、课程安排、师资情况等,每家企业申报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

(二)为保证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质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开展,每班人数一般不低于10人、不超过30人。

(三)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可采取现场教学、主题报告、专题研讨、技艺交流、参观考察、“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可集中脱产培训,也可分阶段进行。累计学时一般不少于80学时,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16学时,线上教学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8学时,且不得采用录播课的形式进行,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

(四)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应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家教授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以及技艺高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授课教师,并选择内容新颖、具有较高指导价值的教材、资料供学员学习参考。原则上应聘请本职业(工种)的北京市级以上技能大师担任4学时以上的授课或经验交流。

(五)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也可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相关职业领域具备先进教育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职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第三方培训机构承办。

三、研修申报程序

(一)申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2021年7月26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按照以下路径:市人社局官网首页——热点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单位政策列表(高技能人才研修),使用企业一证通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并与所申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确认,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企业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后,将由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参训学员的社保、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一网通核等信息,同时由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送的研修培训项目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职建中心复核。

(三)市职建中心对各区审核通过的研修培训项目信息进行复核汇总,组织相关职业(工种)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四)根据专家评审论证结果,由市职建中心制定本年度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计划,并发文公布。


附件:各区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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