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维码

关于废止《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通告

   日期:2020-06-16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参保缴费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补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5〕111号)和《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人事职称公共服务平台

2020年6月16日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平台介绍  |  机构设置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违规举报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77    ICP备案:京ICP备05056888号
主办单位:北京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
Copyright © 2008-2024 Bjzyjsp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