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专技发〔2015〕25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委,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数字传播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现将《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新闻系列(数字编辑)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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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