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工发〔2014〕9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4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补充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4〕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通知要求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好网上竞答和集中宣传日活动。
今年的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形式、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总结,并认真填写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宣传方案、活动总结和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请于6月1日前报送市局工伤处。
联系人:张廷浩
电话:010-65248696
传真:010-65242776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49号)
2.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补充通知(人社工险便函〔2014〕1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人事职称公共服务平台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