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能发〔2012〕30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33号),我局组织制定了第4批 6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及标准另发),现予公布。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颁布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建设好公共实训基地。
附件:第四批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专业设置标准目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人事职称公共服务平台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