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居发﹝2012﹞4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京政发﹝2008﹞49号)、《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劳社农发﹝2009﹞13号)和《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1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人事职称公共服务平台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